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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

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社政﹝2014﹞4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苏教社政〔2012〕9号),我厅今年将依托“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地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新一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要在注重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的战略需求,聚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决策咨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做出贡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机构名称简洁明了,能突出其研究特色,反映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2.学校现有、成立1年以上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也可整合校内外资源,重新命名组建新的实体机构申报。

3.申报机构负责人学术造诣高、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申报机构在所研究领域已有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需要。

4.申报机构所在学校有与申报机构研究方向一致的相关学科,能够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设有社科处或科研管理部门配备分管文科的副处长,拥有专职文科科研管理人员。

5.鼓励高校申报机构与校外相关单位共建基地,开展合作研究;已建有各类高水平专题数据库、研究案例库的机构可优先申报。

6.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规划办、省社科联等部门批准在建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不能组织申报新的基地,其现有专职研究人员也不得作为新申报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参加申报。

二、申报限额

此次重点研究基地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申报,拟设10个左右,每校限报1个。

三、申报流程

1.各高校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苏教社政〔2008〕14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论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机构申报参评。

2.请各高校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参评申请表》(见附件),于10月10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申请表》(A4版、双面印制、骑马订,1份)签字盖章后寄送我厅社政处。

3.我厅依据各高校提交的《申请表》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并委托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向通过审查申报机构的负责人和基地秘书分发“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系统”注册邀请码。

4.各申报基地收到邀请码后,及时注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系统”(http://js.cmips.org.cn/)的用户账号,按照系统填报要求,逐项认真填报数据项并上传相关PDF格式的证明材料(如同一数据项有多份证明材料,请使用Adobe Acrobat软件将多个PDF文件组合为1个PDF包文件后上传)。

各高校各基地要高度重视基地管理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基地秘书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填报数据,基地负责人要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全面、准确。所填报的系统数据,将作为立项评审、日常管理、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

5.各申报基地于11月10日前下载打印基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评审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A4版、按序整理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印制、胶装装订,1份)报送我厅社政处。

申报工作联系人:陈金龙,赵玉蓉,电话:025-83335363,83335362,纸质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电子版同时发至:szcjd@ec.js.edu.cn。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参评申请表.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