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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对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据苏北发展研究院全年科研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3.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4. 请申报者认真学习和领会《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精神,弄清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选题内容、申报原则、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己的前期研究成果,合理调整课题论证设计。

5.各相关单位对申报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学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校内外专家在申报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项目申报限定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课题论证及填写要求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四、经费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报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申报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请于2016年2月19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正式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同时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命名为:2016国家社科基金+学院名称+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地址:北京路校区行政楼310室;电子信箱:qgqjy@hyit.edu.cn)。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由于课题组成员有参与项数限制,申报人务必确保课题组成员参与项数未超限。

3.社会科学处将根据申报的工作进程,在OA或学校网站发布后续的相关通知,请申报人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83559183

附件:1.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苏北发展研究院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