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发展研究院基本设施建设与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为加强苏北发展研究院资源建设,保证资源的充分共享,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施建设

1.办公用房、图书资料用房和生活用房能充分满足研究院专兼职研究人员驻所开展研究工作的需要。其中,科研办公和图书资料用房不得少于200平米。

2.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能充分满足科研工作需要。

3.学术网络平台能充分满足学术交流需要的。

4.专业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图书资料,能充分满足科研工作的需要。

5.有独立于高校图书馆的专门图书资料室。要拥有种类齐全的专业书刊资料,特别应收集必要的外文书刊资料,还应注意最新书刊资料和非出版物(如研究案例等)的收藏。图书资料室应配备具有图书馆员或相应职称的专职资料人员。 学校图书馆应优先满足研究院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图书资料的订购需要,并提供有关资料编目、信息查询服务。

6.建立与研究院研究方向相符的专业资料库或数据库。

二、资源共享

1.研究院资源对所有专兼职研究人员开放。协同体内所有单位不得以涉密为借口,阻止研究人员使用其资源。如确涉重要机密,协商解决。

2.以资源整合为主线,以共建共享为核心,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效能”的原则,建立服务于协同创新体内各单位的资源共享和共用体系。

3.研究院负责对文献信息资源共享进行协调。创新体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献信息资源购置与管理。

4.研究院设专人对资源共享进行协调,并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交流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发布文献信息等,实时、动态地向协同体发布信息,提高资源使用效率。